献血与评优挂钩,“自愿”还有多少真实成分?******
据1月10日红星新闻报道,近日,为缓解血液库存下降的压力,不少城市组织起流动献血站点进入街道社区等活动。辽宁大连某中学下发了一则号召教师献血的通知,其中提到“献血者在学校评职、评优、评先中同等条件予以优先考虑”。这种将自愿献血与评优评先挂钩的行为引发舆论关注。目前,校方表示考虑不周,已撤回通知。
血液库存不足,一直困扰着不少地方。由于疫情影响,各地血液库存告急的问题显得更为突出,急需拓展献血人群和调动社会献血积极性。正因此,很多地方都在组织献血活动,其中不乏一些激励举措,这背后的善意值得肯定。
然而,不是所有激励措施都值得倡导。将教师献血与评优评先挂钩,表面上看,是一种激励,但如此措施的公平性值得商榷。毕竟,能否献血不只取决于意愿,还受到身体条件等方面因素的影响,如有的人患有不宜献血的疾病等。
应该明确的是,献血与教师能力素质并无关联,教师评定职称、评优的主要依据应当是其教学能力和水平,与教学活动无关的一些条件不应被包括在内。也就是说,激励人们献血应当避开职业评价。
根据我国献血法的规定,国家提倡十八周岁至五十五周岁的健康公民自愿献血。这一法律条款向社会传递出的明确信息是:献血是自愿的,不能强制。报道显示,上述学校所在区下发的《关于在全区机关企事业单位开展无偿献血的通知》中明确,“本次献血工作纳入各部门、单位工作实绩考核”“每个单位参与献血人数不低于在岗人数10%,每人献血量不少于200ml”。如此做法显然会折损“自愿”的真实性和成色,也容易导致一些学校在落实相关工作时乱作为。
激励献血,既要调动公众的积极性、尊重献血者、呵护公益爱心,也要强调自愿、保证公平。比如,要落实好献血者自己及近亲属用血的优惠政策,简化免费用血的手续,充分体现公益互助的特质;单位或行业组织献血可以给予职工一定的营养补贴,适当安排职工休假休息等;政府层面可以给予某些符合条件的献血者一定的礼遇,如授予道德模范称号等。
鼓励民众定期自愿无偿献血是一项长期工程,切忌用力过猛。(工人日报 木须虫)
动画|养老服务拥抱人工智能,让老年人的生活更从容******
【第六届世界智能大会“遇见智能”系列微动画④】
当前,大数据、人工智能等信息技术已经融入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。养老服务也需要积极拥抱人工智能,不断满足老年人多样化、个性化的养老需求。
例如,利用云+大数据+物联网技术,通过各种智能穿戴或传感器,提供丰富的健康监测功能,将老人的身体情况数据及位置信息作自动统计记录分析,并发送给家人或医生,以保证提供合适、及时的医疗救助。
人工智能服务机器人在养老领域逐渐显现优势。智能机器人可以进行远程呼叫、智能看护、协助取物,还可以陪伴老年人下棋、阅读等,充实他们的精神文化生活。
此外,人工智能还能够提供语音识别、文字识别,以及交通导航、支付结算等功能,便利老年人的日常生活。
数字赋能,“智”赢未来。在智能新时代,智慧养老服务将帮助老年人跨越数字鸿沟,更好地享受数字化服务,共享信息化发展成果。
光明网、中共天津市委网信办联合出品
策划:李政葳 制作:孔繁鑫
(文图:赵筱尘 巫邓炎)